热烈祝贺我校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6月20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的通报》(皖文明〔2019〕6号),淮北师范大学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据悉,2018年12月初,省文明办、省教育厅联合发文开展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创建推荐工作,明确要求今后学校类单位不再参与“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改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我校作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必须按照文明校园标准和评选程序重新申报,申请转化为全省文明校园。2018年12月18日,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来我校进行考察验收。专家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各测评点,仔细查验了相关申报材料,并组织师生开展了文明创建问卷调查。专家组对我校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最终,我校在皖北片区(蚌埠、淮南、滁州、阜阳、宿州、六安、亳州、淮北)15所省级文明单位高校中脱颖而出,成为第一批成功转化的5所高校之一。
近年来,学校党委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做文明师生,创文明校园,建高水平大学”为主题,紧紧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培育文明创建特色,丰富创建活动载体,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委宣传部(校文明办)牵头协调,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合作、共创共建,文明校园建设成绩斐然,学校连续获批“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首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通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展示全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进一步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大中小学广泛开展,根据中央文明委《全国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文明委〔2018〕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届文明校园创建推荐工作。在各地各高校积极创建基础上,经自我检查、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公示审议,评选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通报指出,希望受到命名的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对照“六个好”的创建标准,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坚强保证。